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及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611106405.9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6792262A 公开(公告)日 2017-05-31
申请公布号 CN106792262A 申请公布日 2017-05-31
分类号 H04N21/643(2011.01)I;H04N21/845(2011.01)I;H04N21/433(2011.01)I;H04N21/647(2011.01)I 分类 电通信技术;
发明人 肖旭 申请(专利权)人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
地址 100025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0层1102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包括:基于接收到的第一UDP数据包的序号信息和与接收缓冲区内时间最新的第二UDP数据包的序号信息之间的连续性,并根据至少两种丢包确认机制确定丢失数据包;根据所确定的丢失数据包,向发送端发送相应的UDP重发请求。本发明还提供了相应的装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及装置,由于基于UDP协议来传输视频数据,使得传输数据尤其是流媒体数据的实时性大大提高。且通过对丢失的数据包进行重发,实现了数据的选择性传输,降低了数据大量重发时发生网络堵塞严重、数据乱序和丢失的风险,减少了视频播放卡顿和延迟的现象,加强了在不同网络状态下的丢包管理,提升了装置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