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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520102230046390
    违法行为类型 范永红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20
    决定机关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