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晟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方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509116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04民初2122号 |
案号 | (2017)鲁0704执57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5-19 |
发布日期 | 2017-09-25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潍坊晟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陈雅敏投资款77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潍坊晟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雅敏投资款77500元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6年9月19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38元,减半收取869元,由被告潍坊晟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