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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张城法罚决字第2024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江阴市华明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罚款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2
    决定机关 张家港市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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