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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谢(消)行罚决字〔2021〕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5月26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谢岗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东莞市精盛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门闭门器脱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谢岗大队给予东莞市精盛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精盛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6
    决定机关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谢岗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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