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延市监处字〔2020〕09200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3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15052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8 |
决定机关 | 来舟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尚永昌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