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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市监罚字〔2020〕2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及包装(详见《财物清单》,编号:2034);二、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捌拾元整(¥280.00元);三、处肆仟元罚款(¥4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肆仟贰佰捌拾元整(¥428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8
    决定机关 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