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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绍虞公路(非)罚[2017]A4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3月29日00时00分驾驶员杨永江驾驶车牌号为浙DK256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装运钢管从小越到盖北,途经329国道K88+030时,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460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000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5
    决定机关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