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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虹处〔2020〕0920200008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销毁侵权商品,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6
    决定机关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安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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