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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卫环罚2019第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10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3
    决定机关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