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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10-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杭州毅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杭州萧山区浦阳镇大泥线与灵沈线交叉口路段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对当事人杭州毅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