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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3014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22日14时40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03省道大西畈路口公交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8M757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崔豪驾驶杭州毅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浙A8M757自卸货车,装载泥土,从滨江运往浦阳,因装载过多,导致沿途有泥土脱落,杭州毅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其行为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4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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