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1月16日09时左右,当事人杭州市毅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5P090重型自卸货车在位于滨江区滨盛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杭州北棠河装卸有限公司所有的一处中转站装载一车工程渣土后驶离,途经滨江区时代大道、江南大道、东信大道、滨文路、西浦路,入境萧山区万达路、闻兴路、沿河路、时代大道、四季大道等,拟运往萧山区义桥码头消纳。于当天上午10时18分左右,在萧山区义桥镇四季大道上自北向南行驶途经御景蓝湾路段被执法人员查获时,该车未取得有效的《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及内容: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4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