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扬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江都农商行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贴现业务负有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31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扬州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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