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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公(仰)行罚决字[2019]58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0月15日15时许,仰义派出所民警于日常工作发现位于鹿城区仰义街道渔藤路B06号地块的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给员工黄*及时办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三日内改正,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5
    决定机关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仰义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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