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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大城管罚字﹝2019﹞1900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3月5日8时30分,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礼贤执法队收到礼贤镇政府转办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城市管理问题监管通知单:区联督兴[2019]00459号,反映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南中轴路与大礼路交叉口西北侧施工现场周边存在未按规定处置或有效覆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问题。遂于2019年3月5日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2月21日,由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城建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南中轴路与大礼路交叉口西北侧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大礼路(大广高速-京台高速)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五标段)施工现场工程渣土未覆盖。2019年3月5日9时0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队员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南中轴路与大礼路交叉口西北侧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大礼路(大广高速-京台高速)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五标段)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该施工现场内的裸露工程渣土已覆盖,已拍照取证。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史国良参与了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9
    决定机关 大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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