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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公(界)行罚决字[2020]003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湃肽生物有限公司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3月16日上午9时许,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民警到浙江湃肽生物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单位的门户网站www.pe****e-china.com未建立相应的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6
    决定机关 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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