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90014****006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5民初60642号 |
案号 | (2019)沪0115执303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2-11 |
发布日期 | 2019-02-26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国贸大厦A-911室房屋签订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6月25日解除; 二、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第一项租赁房屋的装修拆除,并将房屋返还给原告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三、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金及使用费(按照每年167,811元的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 四、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物业费(按照每年28,768元的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 五、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物业费的滞纳金(以196,579元为基数,按照每年24%的标准,自2016年1月16日起计算至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给付上述租金、物业费之日止); 六、被告浙江环球渔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电费149,606.65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