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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住建监罚字[2017]第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常用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16年10月08日-2017年03月20日在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研发大楼幕墙项目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有调查笔录、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2
    决定机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