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揭市监行处字〔2020〕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有关产品质量规定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08 |
决定机关 |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蔡耿烽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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