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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A-20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台州黄岩朗高康复医疗中心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7
    决定机关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