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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怀杨宋当处字(2007)第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将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情况在经营场所明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罚没合计: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