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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繁环罚﹝20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拾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30
    决定机关 芜湖市繁昌县生态环境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