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安全保障设备及具有其的无人机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520878392.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5139711U 公开(公告)日 2016-04-06
申请公布号 CN205139711U 申请公布日 2016-04-06
分类号 G05D1/08(2006.01)I 分类 控制;调节;
发明人 杨大安;王永文;郄新越;于志大 申请(专利权)人 北京精航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中企鸿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刘葛;郭鸿雁
地址 101399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金关北二街3号院1号楼905.906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无人机安全保障设备,包括:用于控制无人机发出警报信息、自动返航、原地降落及伞降地面的飞控系统,所述飞控系统位于无人机上;独立开伞电路与所述无人机的电池设备和所述飞控系统相连,其中,所述独立开伞电路包括:用于输出基准电压的电压基准源;电压比较器,所述电压比较器的一个输入端与所述电压基准源相连以接入所述基准电压,所述电压比较器的另一个输入端与所述电池设备的输出端相连以接入电池电压,所述电压比较器的输出端与所述飞控系统相连,用于检测无人机的角速度、加速度和倾角的传感器模块。本实用新型通过无人机上的飞控系统以及设计的独立开伞电路,实现对无人机的五级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