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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综执罚字〔2020〕第060201200116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新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占用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浙江新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07时开始,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于西湖区转塘街道万美商务中心步行街占用道路。当事人在此设置了43个蓝色的临时帐篷,其中在商业体2号楼北侧步行街上有20个,2号楼南侧步行街上有20个,7号楼西侧有3个,棚子下有人贩卖腊肉、炒货、干果等物品。经现场测量,每个棚子占地面积4平方米(长、宽各2米),总计占地面积172平方米。于2019年12月27日08时30分,被转塘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处。责令整改后,当事人于2019年12月30日12时00分进行整改,将棚子拆除。2020年1月2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擅自占用道路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擅自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6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