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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发〔2011〕1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在尽职调查环节未能根据借款人经营情况科学测算现金流,合理评估贷款期限。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1-10-28
    决定机关 北京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冯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