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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2020〕2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80元,并罚款30000元,合计罚没款3028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7
    决定机关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文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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