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字〔2020〕27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80元,并罚款30000元,合计罚没款30280元,上缴财政。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7 |
决定机关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朱文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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