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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苍市监处字〔2020〕2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2、处以人民币28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5
    决定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文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