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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曙综执〔2021〕罚决字第18-00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6月1日22时15分,当事人宁波市建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3-12a地块项目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经测试该施工作业噪声已超过国家标准。且经核实,宁波市建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明》。另经本机关办案系统查明,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依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6
    决定机关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