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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邯工商处字(2018)第J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广告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148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4680万元和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3
    决定机关 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合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