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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路政罚〔2021〕0259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16日9时37分,阚绪举驾驶台州市帅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A8716自卸货车在联丰螺屿工业区完成作业后,未对车辆车厢及轮胎进行清洗,致使车厢及轮胎上的泥土掉落在G104(京岚线澄江支线联丰村附近)院桥方向联丰螺屿工业区路段公路路面上。该路段为沥青路面,受污染的公路路面长25米,宽1米,共计25平方。当事人已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完成遗洒物清除。当事人的行为未造成其他损害。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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