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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城)市监桥西食罚字[2019]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于2018年11月回收无中文标识的进口红酒用于销售,包装上只标示了英文,回收时没有索票索证,没有询问对方的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等资料,也无法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无中文标签的BIN128红酒3瓶;2、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2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