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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科工商处字[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鑫雨电器百货商店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插排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1
    决定机关 通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尔沁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额尔敦巴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