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威多福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88173****022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881民初1222号 |
案号 | (2020)粤0881执190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廉江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廉江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691206600841】。一、限被告广东威多福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文明偿还借款本金8000000元及支付自2015年9月2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利息应扣减已支付的189.86万元)。 二、驳回原告文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8573.72元,由被告广东威多福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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