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盂市监餐饮罚字【202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无标签的莜面、无营养标签的大米从事食品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0
    决定机关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