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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住建行决字(2017)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进行施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3
    决定机关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