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乌市监处[2020]00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6
    决定机关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韦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