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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西市监处字〔2019〕第9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备份样品经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承检机构人员和经营者三方认可后封存。经营者不得私自拆封、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7
    决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