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绍路政罚〔2021〕04J19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6月25日9时10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诸暨市新海线十三房村口路段巡查时,发现何兴友驾驶属于诸暨市万融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浙DC5017自卸货车黄牌装载的半刚性混凝土,从诸暨市璜山运输到诸暨市十四都村,车上半刚性混凝土掉落诸暨市新海线十三房村口路段,经查该段公路为沥青路面,受污染的公路路面长9米、宽1米,共9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其行为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9
    决定机关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