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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卫传罚[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要求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致使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标准范围,逾期不改正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决定机关 台州市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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