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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防市城管罚字〔2020〕2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金花茶大道等路段人行道范围内,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区域停放30辆非机动车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人民出行(南宁)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3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