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2****44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323民初851号
    案号 (2021)赣0323执12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4-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芦溪县人民医院与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0日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二、原告芦溪县人民医院支付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217348.25元;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芦溪县人民医院违约金178180.43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3000元,合计291180.43元。品除后,被告还应支付原告73832.18元。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75元,鉴定费73600元,合计87375元,由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