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2****446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04民初9193号
    案号 (2021)湘0104执58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5-1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姜保林支付工程款等款项1161771.55元,并以1161771.55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3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姜保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171元,由原告姜保林承担268元,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8903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