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厦环(翔)罚决字[2016]1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罚款3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1-11 |
决定机关 | 翔安区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