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赣通罚字[2016]第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取得经营许可证后1年内未提供电信服务,未提交说明理由且未按时参加2015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8-25 |
决定机关 |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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