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上公(清)行罚决字[2018]113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南山路分公司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28日10时25分许,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南山路分公司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将入住旅客的离店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于2018年10月28日15时20分许被公安机关查获。另查明,2018年10月11日,清波派出所对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南山路分公司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具整改通知书。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南山路分公司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罚没款账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9
    决定机关 上城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