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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13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30
    决定机关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信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