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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文卫公罚〔2020〕1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6
    决定机关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