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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安税一简罚2021年5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你单位因2020-10-01至2020-12-31房产税(从价计征,税源编号:F32080320200005201)未按期进行申报被处罚0.0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0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