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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慈运罚决字[2019]第33028251191004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省慈溪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企业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9月17日08时10分,综合监管平台发现浙江省慈溪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浙B.0J587普通客车在营运期间有超速现象,我所执法人员对此案件进行调查。(工单号为330282********001491)经查,该车于09月14日12时18分由何大冲驾驶从慈溪开往上海途中出现超速驾驶情况。当事人浙江省慈溪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的行为属道路运输企业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已扰乱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也给道路运输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责令浙江省慈溪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处以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8
    决定机关 慈溪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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